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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环保局谋划提出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整治“十大行动”
发布时间:2017-09-0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6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            转自保定环保局官微

        为进一步加大白洋淀上游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,切实改善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质量,实现白洋淀上游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,保定市环保局谋划提出了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整治的“十大行动”,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保定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。
     一、唐河污水库净化整治行动。对库区污水和土壤进行监测,通过岸边环境集中整治,消除周边污染隐患,进行水体、底泥和地下水污染的全面治理修复。
     二、大寨渠截污整治行动。在完成唐河污水库上游大寨渠分段截污、断绝雨污入库的基础上,通过沿渠环境集中整治,消除周边污染隐患,妥善处理渠内存水,对大寨渠进行生态修复再利用。 
     三、河道疏浚及垃圾清理行动。清理打捞河道、水域水面的垃圾,清除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、水体障碍物、沉淀垃圾及拦河坝、阻水道路等。清理河道两岸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堆积物,依法取缔无证堆场、废旧回收点等影响河道环境的设施。在府河焦庄至安州断面近40公里的河道范围内实施清淤,对孝义河、唐河、漕河、潴龙河等河道疏浚清淤。
     四、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行动。详细排查保定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黑臭水体,制定整治修复方案,加快推进控源截污、垃圾清理、清淤疏浚、生态修复等工程,大力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。
     五、涉水企业监管整治行动。加强河道两侧工业污染防控和治理。完成排河企业排查,取缔并封堵非法企业排污口。全部排河企业安装污染物实时在线监测设施,并与环保部门联网。排查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,完成全市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。
     六、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。全面开展纳污坑塘排查、监测。对监测超标的纳污坑塘,编制科学可行的治理修复方案,针对不同污染程度与类别,通过治理达标后农灌、改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、种植水生植物就地生态修复等方式,开展治理修复工作。
     七、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行动。通过增加高级氧化、强制脱氮除磷等处理单元,或建设尾水湿地,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的一级A标准,提升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中的Ⅳ类水质标准。年均运行负荷95%以上的污水处理厂,进行扩容或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。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(工业集聚区)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。
  八、城镇雨污分流行动。完善市区、县城、重点建制镇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,推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。新建城区、扩建新区、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。加快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,控制初期雨水污染。
  九、河道绿化美化行动。在入淀河道两岸建设生态保护林带,营造河流水系周边防护林体系。实施河堤生态护坡工程,选择适合当地环境、生态功能较强和经济适用的植物,建设乔灌草生态屏障,构建堤岸植被吸收拦截带。
  十、畜禽养殖清理整治行动。全面排查河道两岸养殖场、养殖小区,完善禁养区划定,依法取缔河道两侧禁养区内的养殖场。建设养殖场废弃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,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。